简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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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产生办法 一 .按照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专业分会组织条例 ,土力学及岩土工程分会理事总名额不得超过 90人 (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共 74人 ,每届更换 1 3,本次约需更换 2 0余人 )。二 .( 1 )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首先考虑上届理事单位及理事。原理事不需再报名及推荐 ,但要有调整。理事任期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70岁。( 2 )可增加新的理事单位和理事。新增理事候选人应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 ,本人报名 (或理事推荐 )、经单位同意、并报常务理事会审定。( 3)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选举工作由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组织实施。第五届常务理事扩大